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补录
小贴士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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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3年6月30日结束,如果您还未录入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及时补录,别错过了这份个税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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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介绍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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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get汇算补录小知识
问
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有哪些渠道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目前有四个渠道:
(1)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2)自行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填报;
(3)提交给扣缴单位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WEB端扣缴功能报送;
(4)自行到办税服务厅报送给税务机关。
问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答: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7项。
问
哪些纳税人无需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1)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2)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3)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4)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供稿:广东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设计制作: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