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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心系小微企业所想所急,高效执行,群众满意。”近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执结一起涉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为涉案企业纾困解难,申请执行人特意向法院送来感谢信。

宜宾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买卖建材发生纠纷,法院审理后判决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宜宾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货款257126.3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判决生效后,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宜宾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翠屏区法院执行法官迅速采取了传统调查及网络查控措施,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一辆,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24万余元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在法院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和执行法官多次释法说理下,被执行人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要承当严重法律后果后,主动将剩余欠款交至法院专款账户。法院随即启动信用修复机制,解除了对企业的查封、冻结和限高等措施,让被执行人恢复正常经营。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到位。

近年来,翠屏区法院高度重视民生司法保障,坚持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发,注重护企惠民,对于涉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案件采取理性平和执行,既及时兑现涉案企业的胜诉权益,又兼顾被执行企业或个人的实际情况,通过执行和解、执转破、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方式,尽可能帮助因案陷入困境或濒临破产的企业重获新生。

(彭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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