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到县直小学(一小、二小、三小、四小、日上小学、曙光学校) 就读的适龄儿童需上传:( 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1.文安县城内户籍的适龄儿童上传户口页 (含首页、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页)。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县域内进城务工有房户随迁子女

(1)户籍证明:上传户口页 (含首页、监护人及学生本人)。

(2)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证或有效期内房产允许居住司法公正四老房产等证件); 无房产证需上传监护人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本年度水、电燃气、物业等缴费收据。

3.县城内国企事业单位无房户职工子女

(1)户籍证明:上传户口页 (含首页、监护人及学生本人 )。

(2)居住证明: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

(3)工作证明:监护人单位工作证明。

(4)2022 年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县域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籍证明:上传户口页(含首页、监护人及学生本人)。

(2) 居住证明:监护人及儿童居住证 (廊坊市居住证)。

5.现役军人子女

(1)军人证件。

(2)单位证明。

(3)居住证明。

(二)安置到乡镇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需上传:

1.辖区内户籍学生上传户口页(含首页、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页)。

2.县域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上传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3.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除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残联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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