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参加每一年年检之后,只要是检测合格了的,都可以拿到检验合格标志,那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呢?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网友咨询:
发给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解答:
发给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要满足依法进行技术检验这一条件。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律师补充:
1、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车辆管理所收到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车辆管理所受理后,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符合条件的,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