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合肥公租房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其申请条件:

第十一条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有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5年;

(二)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人事部门的证明,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三)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待遇。

第十二条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具有外地户籍证明;

(三)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人事部门的证明,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四)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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