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广东北大门”之称的乐昌,辖1个街道、16个镇和2个办事处,常住人口38万人,法律援助案件常年高居韶关各县市区榜首。

近年来,韶关乐昌市法律援助处探索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三个机制”,激发相关部门联动推进法律援助的积极性,聚焦法律援助服务质效,让群众亲身感受“免费律师”也能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近日,韶关市乐昌市法律援助大厅在一天内收到两面致谢锦旗,表明了群众对乐昌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


(资料图片)

受援群众向法律援助处赠锦旗致谢

运用多方协调机制排忧解难速度更快更优

一名年逾80岁的老人周某娇,中年丧夫、老年丧子,唯一的依靠儿媳妇却不管不顾,她只能求助于乐昌市法律援助处驻妇联值班律师。经多方了解,秉持着“以爱止争 应调尽调”原则,法律援助律师协助周某娇向“邓火坚调解室”申请调解,通过律师和调解员对其儿媳妇的耐心释法和温情劝解,最终达成给予34000元现金,并保留周某娇在其房子永久的居住权的调解协议。

类似周某娇的法律援助案例时常上演,“法律援助+邓火坚调解工作室”援调对接模式,一方面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深度融合,另一方面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案件的发生。

除此之外,乐昌市法律援助处在市残疾人联合会、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持续扩大工作站范围。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援助模式,派驻值班律师促使法律援助走出本部门、本系统,更好到各个需求点“落户”,让法律援助服务在“基层末梢”彰显司法温度。

畅通便民利民机制援助服务渠道更优更宽

打通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瓶颈,必须要有便民化精准化的服务来支撑。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打破法律援助受理环节行政区域限制;“点援制”精细服务,实现菜单式定制法律援助服务等,乐昌市法律援助处聚焦更多群众需求,不断畅通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机制,满足多层次服务需求。

浈江区的曾某通过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不用跨区来回奔波,就能享受到乐昌市的法律援助,帮助其在家暴婚姻中获得希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农民工梁某通过电话预约法律援助,让居住在广西的他获得工伤赔偿款23.5万元,解决生活燃眉之急;尿毒症妇女杨某通过“点援制”选择心仪律师,成功摆脱家暴老公并获得离婚补偿金和司法救助金……多元精准服务、温暖每一位当事人,两年来,韶关乐昌市法律援助处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9件,挽回各类损失约400万元。法律援助如和煦春风,潜移默化让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设立案件质量监控机制服务质量更细更实

为保障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乐昌市司法局出台了《乐昌市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办法》,规范案件受理、指派、质量评估、结案、补贴的发放等环节服务行为。

今年,乐昌市法律援助处率先设立法律援助机构内部质量监督岗位并制定工作职责,开展系列质量监管活动,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确保群众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会不定期随意拨通受援人电话,询问对承办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处的服务满意程度。

乐昌市通过抽查案件形成评估报告,推行服务质量标准化,实行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机制,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水平。2023年已开展内部评估案件506件,开展同行评估16次,案件规范程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效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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