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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 章宇璠

9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发布了6条行政处罚信息,剑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的五项违法行为为:1.未落实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2.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3.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未准确、完整、及时报送个人信用信息;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5.违反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资金,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金融科技部副总经理,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未按照规定对异议信息进行标注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李娟,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总经理;亚岚,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州分行副行长;杨斌,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分行副行长,三人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普健,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处警告,并处以154.3万元罚款;对资金处1.1万元罚款,对李娟、亚岚、杨斌、普健处1万元罚款。

今年上半年,银行收到的“天价”罚单层出不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以1.99亿元罚款金额收获今年上半年银行机构最大罚单。今年建设银行被罚超过2亿元,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违规办理虚假按揭贷款等,问题数量高达38项之多。

除中国建设银行外,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今年以来被罚金额也在2000万元以上。9月8日当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也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十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罚款27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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