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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的目的就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赵秀池日前在接受中国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就业、财政税收、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相关消息一出,引起各方广泛关注。此前,我国没有成立专门的政府工作机构负责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主要向全国工商联反映诉求。但随着民营企业体量不断增长,成立专门机构势在必行。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最新数据,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在今年4月初突破5000万户,截至5月底达到5092.76万户,较2012年底(1085.7万户)增长了3.7倍,民营企业占比由79.4%提升至92.4%,在中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升。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由2010年的1家增加到2020年的28家。

赵秀池指出,民营经济存在于各行各业,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可以使各行各业驶向快速发展轨道,促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民营经济已成为保障民生、促进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近年来,党中央连续出台政策,不断扩大市场准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社会,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

赵秀池强调,成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使民营经济更有归属感,有利于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的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使民营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等,“有了专门机构负责,更有利于相关政策落地。”她说。

据了解,此次成立的民营经济发展局主要职责包括: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在赵秀池看来,当前国家正通过各种政策措施的落地,使市场经济发挥决定作用。市场经济的程度是国际社会评价一个国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之一。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将提升民营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也有助于提升我国的国际经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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